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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心得: 史岱爾莊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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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克莉絲蒂的出道之作,25歲,我讀完後驚訝極了,文筆爽朗輕快,完完全全就是典型克莉絲蒂風格,絲毫不見一點新手的生澀。能夠一出手就如此夠水準,一方面是佩服,另一方面是懷疑克嬸嬸您一開始就這麼厲害,怎麼進步阿? 看完史岱爾莊謀殺案後,我真的忍不住要說白羅跟海斯汀這偵探與助手的天生搭檔,兩位真是絕配,一個是精明的過份,另一個是蠢的過份。偵探白羅這傢伙老是神秘兮兮的講些怪話,故意不說明白,一邊把讀者弄的身在五里霧中,一邊又不時的奚落他那位搞不清狀況的海斯汀老弟,我說白羅你阿,根本是指桑罵槐,一邊罵海斯汀一邊把讀者罵了個夠吧!難怪吳念真的序文裡出現『我想把那個矮羅壓到馬桶吃屎』的話。另外一邊則是海思汀那個蠢蛋,正直老實沒心機,但是每次看到漂亮美眉就心蕩神馳,冒冒失失的跟人求婚,每當我看到類似橋段我都一直笑。 而經過好幾本推理小說的考驗之後,我的腦袋也有終於稍微有一點進化了,一開始我就精明的發現跟老太婆吵架的對象其實是另有其人,所以我可以說漂亮的繞過了劇情中的第一個陷阱,不過我得意了沒多久,就老老實實的掉進了第二道陷阱裡,最後的謎底真的很難猜阿,哎呀,哈哈。

讀書心得: 高爾夫球場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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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東方快車謀殺案」是經典的內斂風格,那麼「高爾夫球場命案」就是完全相反的典型了。「高爾夫案」集合各種暢銷小說要素於一身:名偵探及死對頭、身世成謎的死者、衝突糾葛的人際關係、峰迴路轉的劇情,結尾前的千鈞一髮的高潮橋段,以及...別忘了,主角與偶然邂逅的美麗女孩的愛情對手戲 (百用不爛的典型公式)!害我以為我在看電影劇本。 我這個人讀偵探小說,相當享受那種被當呆子耍的樂趣(就像偵探身旁的助手一樣),當然這個犯案的計畫必須夠高明,否則樂趣就減半了。說到「高爾夫案」這個劇情進展實在太曲折,直到結束前的末幾頁,我都以為要收尾叫警察抓人了,還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絕地大迴轉,完全推翻之前所有推理,更別說之前就經數次劇情迴轉,心情整個就像雲霄飛車一樣。這感覺在我第二次邊讀邊回顧的過程中特別強烈,暗潮之下還藏暗潮,伏筆之中還埋伏筆,一絲不差在恰當的時機揭露開來,克嬸嬸的縝密的劇情組織能力,真的佩服。 不過我這個笨腦袋想不明白的是,到底什麼時候開始,白羅就已經掌握了整個複雜的案情呢?就算讀了兩次,我也還是不明白。

讀書心得: 東方快車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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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東方快車謀殺案」,就要說起我還是個小大二時,在社辦偶然碰見老爹學長也在讀這本「東方快車謀殺案」,在我隨口探詢大概的故事內容之後,心裡第一個冒出來念頭是「老天,一定是本超無聊的書。」 幾年後,有機會翻開它,整個故事架構一如意料的單調:火車上死了一個人,神探白羅把車廂內的有嫌疑的乘客一個一個抓來問話,篇幅一人一章。思考後又重複訊問乘客一次,破案。當時年紀輕輕的我顯然不能瞭解整本都在問話與找不在場證明的書有什麼好看。所以之後我讀A.B.C謀殺案時,看到書裡白羅自己說道:『如果在第一章兇案就已經發生,而一直看到書中的倒數第二頁都只在追查每個人的不在場證明,這樣的故事實在太冗長乏味。』我看完這句話當場拍桌大笑,阿嘉莎阿姨幽了自己一默,因為白羅這句話正好拿來形容「東方快車謀殺案」,但結論恰恰相反,故事太精采了。 沒有飛車追逐或男女情愛妝點,單調的故事架構,反而凸顯了克莉絲蒂作品最純粹的趣味。白羅探案的特色就是一直對話,在對話中刺探每個人的想法,刺探人心中最微妙的部分。在我看來,阿嘉莎.克莉絲蒂無疑是個觀察入微,洞悉人性的人,光憑對話,就把每個人物形象的刻劃的生動精彩。整個車廂內十多個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國籍,不同的個性,冷靜的英國小姐,聒噪的美國太太,剛毅的俄國公主,死板的德國女僕,以及精明又有些自戀的白羅等等,只消聽聽這些傢伙嘴巴說出的話,馬上整個角色的形象活起來,好像真的站在我眼前一樣。白羅一個一個向列車上的乘客詢問證詞,這樣互相對話就可以寫得讓人欲罷不能。 而推動劇情發展的要素,我想直接引用東方快車董事布克先生的話:「謊言,更多的謊言!」後半段白羅一一揭穿每個乘客的謊言,大概是全書最讓人拍案叫絕大喊痛快的橋段。每個人各懷鬼胎,與白羅嘴巴上你來我往,每次讀我都覺得真是有趣極了。反而最後精巧設計的結局,我印象沒那麼深刻。

讀書心得: Just for Fun : Linux 創始人托瓦茲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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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凡的平凡人 從封面來看,本書出版時是一定是重點企劃項目,不只號稱台美同步發行,還請了五個名人來寫推薦序呢。不過我向來對這種出版社力推的書沒什麼好感。 我想對此書有興趣的人,大多想瞭解兩個問題 一、Linux為什麼會成功 ? 二、Linus Torvalds此公到底是何等人物 ? 第一個問題我推薦大家去看「Rebel Code」(中譯: Linux傳奇) 寫的更全面,更深入。第二個問題嘛,我也推薦大家先去看Rebel Code ,哈哈,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我自己的就是先讀了 Just for Fun 後,整個有看沒懂。我分析有兩個原因,第一是我不瞭解整個 Linux 開發的背景,所以很多時候 Linus 發表看法,我卻因為不了解時空背景而無法體會。第二個是 Linus 本人實在很謙虛,往往輕描淡寫的帶過自己的事蹟,如果你只聽他自己說的話,那麼很難看出精彩之處。 所以我讀完 Rebel Code 之後,又重讀此書才終於有抓到一些感覺。舉個例子來說,像是 Linus在書裡暢談他對 Linux 社群出現多頭馬車時的處理法,要了解 Linus 說的話,那就得先瞭解 Linux發展的過程中曾經出現過兩次分裂危機,一次是開發 TCP/IP 時,一次是vger事件。看完Rebel code 後我才搞懂整個來龍去脈,事實上,本書也只能知道 Linus 自己片面的說法。 Linus 這個人基本上就是個電腦宅宅,比起一些商場大人物的自傳整本吹噓自己,Linus 平易近人許多。Linus是個務實派駭客,沒有Stallman那種崇高的理念,除了喜歡玩電腦之外,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當初開發Linux的原因只是覺得好玩,想要搞懂386晶片的底細,某次陰錯陽差之下,就成了一個真正的作業系統。本書也可以看出 Linus 的帶領原則就是無為而治,而他這樣的個性正好適合Linux這個海納百川的大型開源專案。 Linux的成功固然有些機運,但是絕不僥倖。這位電腦宅宅12歲就開始寫組合語言的驚人事蹟,就別說了。Linus說影響他一生最大的一本書籍就是Tanenbaum寫的『Operating System』,他老媽說「他是個很好養的孩子,只要空出一個衣櫥,塞台電腦進去,外加一點乾麵餅,對他就是人間至樂了」當一個人能夠專心致志成這樣,那只是機會早到晚到的問題。

讀書心得: Linux傳奇 (Rebe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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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 Code 開源革命史 報導文學的傑作!上一次在讀完書後,心中湧現出類似的激動已經是四五年前讀『宇宙的寂寞心靈』的時候,這兩本書的特色就是雖然主題是科學技術,但是內容卻不是側重在技術,而是發生於當中的故事與人物,想要瞭解 Open Source 發展的人,我認為本書是非讀不可。 原文書名叫做『Rebel Code』,直譯是『叛碼』(一定要吐槽一下糟糕的中文書名,尤其副標題比爾蓋茲云云可說完全搞錯方向)。這個書名非常有意思,因為這兒 Code 是個雙關,一個意思是程式碼,另一個意思是典律。恰恰代表了本書描寫的兩個對象,以 Linux 為首顛覆傳統開發方式大獲成功的開源軟體,以及一群奔放不羈、充滿理想的平凡人,運用自己的力量搖動世界成為典範的故事。 從自由軟體的開創者 Stallman 開始,直到最後 Linux 成為一方之霸,以 Linux 的發展作為主軸穿越時空展開了一個長達十年、可歌可泣的故事。看著只曾在課本封面上見過名字的資訊大頭們,例如 Linus 在討論群組上與 Tanenbaum 針對作業系統的設計架構針鋒相對的口水大戰,頓時覺得這些人不再是遙遠的天邊的神級人物,也曾是有血有肉有性格的人們。除了Linux 之外,著名的開源項目 GNU、GCC、Apache、Perl、Mozilla 也都在書中占有一定篇幅,本書更可以說是一個全面的開放源碼運動的紀錄。 大教堂與市集 全書的結構分為兩大段,前八章是Linux篳路藍縷的成長過程,第十章後則是 Linux 一路攻城掠地。而位居中間的第九章是本書的一個高潮,全章以『大教堂和市集』一文為中心,深入淺出的分析了開源自由軟體成功的原因。大教堂與市集代表兩種相互衝突的軟體開發觀點,大教堂是傳統的軟體開發觀:『我相信最重要的軟體必須如建造一座教堂般,由個別的高手或一小群專家在光輝的孤立中小心翼翼地精雕細琢,時機未到之前,不會釋出測試版。』 但 Linux 完全顛覆了傳統,來自世界各地的烏合之眾打造了高品質的程式:『儘早並經常發表新版本,授權每一件可以委託的事,不拒絕幾乎到混亂程度的程式,...Linux 的同好們似乎組成了喧鬧的大市集,以這個風格發展出來的 Linux 既一致又穩定,表面上看來真是一連串的奇蹟。』大教堂和市集深切的探討了 Linux 成功的原因,並把成功的原因歸